課程資料
ESP專業英文學士學分學程/微學程
選修語言中心開設之共同選修課【ESP專業英文學士學分學程/微學程】課程注意事項:
- 【ESP專業英文學士學分學程/微學程】課程均為一學期2學分。
- 同一課程名稱不論授課老師是否相同,若同學重覆選修,僅能擇一計入畢業學分。
- 若同學為達到學程之成績規定,可重複選修相同課程,但注意僅能擇一計入畢業學分。
- 建議已達本校語文通識「大學英文」課程免修標準或已修畢「大學英文」課程之學士班二年級(含)以上同學選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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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請於修畢符合條件之課程後,依以下說明於期限內辦理學分學程/微學程證書申請作業!
*如對申請學分學程/微學程證書有任何疑問,請洽語言中心(校內分機:66477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