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語文說寫能力檢測平台(TEEMI)及英語文說寫能力快篩系統(EMI Screening Test)獎勵計畫
一、 活動宗旨
為配合國家「2030 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」政策,並提升學生英語口語及寫作能力,語言中心規劃辦理英語文說寫能力檢測平台(TEEMI)及英語文說寫能力快篩系統(EMI Screening Test)獎勵計畫。
二、 主辦單位
國立臺北大學教務處語言中心及雙語化學習辦公室。
三、 參加資格
(一) 國立臺北大學學士班在學學位生(113-1學期仍須在學)。
(二) 未於英語系國家累計住滿一年以上者。
四、活動時程
時程 |
項目 |
即日起至 11月10日(日)23:59止 |
系統帳號報名 |
11月13日至 12月1日(日)23:59止 |
學生口說及寫作測驗 *已有平台帳號者,可提早參與測驗。 *TEEMI平台不限測驗次數;快篩系統限一次。以最高成績採計。 |
五、參加組別
(一)大學英文組:本學期修讀語言中心開設之「大學英文」課程者。
(二)非大學英文組:本學期未修讀語言中心開設之「大學英文」課程者。
六、獎勵辦法
(一)TEEMI及EMI Screening Test兩個平臺中(可跨平台計算,如TEEMI的寫作+EMI Screening Test的口說):
1. 口說及寫作成績達CEFR B1~B1+:獎勵新臺幣300~500元/名。
2. 口說及寫作成績達CEFR B2(含)以上:獎勵新臺幣800~1,000元/名。
(二)若獲獎者為陸籍學生,因無法領取獎金,將提供獎狀以茲鼓勵。
(三)主辦單位保有「取消活動、調整獎項名額、獎勵金額度及調整給付獎金方式」之權利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七、 參加須知
(一)參加者須為國立臺北大學學士班在籍學生,且以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參加,並保證報名表資料絕無造假、無冒用第三人之資料,倘若資料不實或不齊全、通訊方式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,將取消其入選及得獎資格。
(二)主辦單位可將所有學生測驗成績,以匿名方式公佈在網站、社群媒體、平面文宣等廣宣平台展示。
(三)獲獎者應於接到得獎通知後於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內,攜帶相關證件(學生證、身分證/居留證、與學生資訊系統銀行帳戶一致之銀行存摺或金融卡),至主辦單位辦公室辦理後續事宜。如獲獎者未於期限內完成領取獎項事宜,視同放棄,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得獎資格。
(四)依政府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,獲獎者獎金超過新臺幣 500 元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。若獲獎者為境外生(僑生、港澳生、外籍生),且未於境內居留滿183天(含)者,將按獎金金額扣除20%稅款。若未能配合者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(五)因經費原因,若獲得語言中心113-1學期英語能力檢定獎勵者,無法領取本獎勵。
(六)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除依本校及教育部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,主辦單位隨時保有調整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皆不須另行通知參加者。相關訊息皆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。
十一、 活動聯絡人
國立臺北大學語言中心倪睿歆助理
rayni@gm.ntpu.edu.tw ,(02)8674-1111#669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