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系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說明

  1. 通過標準請見校訂辦法(請點連結查看)
  2. 行政系辦法說明及申請書下載(請點連結查看)
  3. 申請流程:持申請書及證明文件→至系辦繳交。
  4. 系辦收件後,文件需待收集一段時間後統一送至語言中心審核並登錄,若需要立即登錄系統的同學,煩請親跑流程(系辦核章→語言中心審核登錄)。
  5. 修習「英語精進課程」者,將於期末成績確定後,由語言中心直接於系統核定,不需另外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