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資料
ESP專業英文學士學分學程/微學程
選修語言中心開設之共同選修課【ESP專業英文學士學分學程/微學程】課程注意事項:
- 【ESP專業英文學士學分學程/微學程】課程均為一學期2學分。
- 同一課程名稱不論授課老師是否相同,若同學重覆選修,僅能擇一計入畢業學分。
- 若同學為達到學程之成績規定,可重複選修相同課程,但注意僅能擇一計入畢業學分。
- 建議已達本校語文通識「大學英文」課程免修標準或已修畢「大學英文」課程之學士班二年級(含)以上同學選修。
※第2學期證書申請僅限應屆畢業生(大四生、延畢生)。非應屆畢業同學,請待下一個學期(第1學期)再行申請。 請符合申請學程證書規定之同學,依以下說明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學分學程/微學程證書申請作業! ◆操作步驟:請於系統開放期間登入【學生資訊系統】→【學程證書申請系統】→【修課推薦】查詢。(請自行下載附件,參閱【學程系統操作手冊】) ◆申請時間:第4週~第7週(確切時間以課務組公告為準) ◆申請地點:人文學院3樓08室 *如對申請學分學程/微學程證書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各學程設置單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