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規章
「英語精進課程」選課注意事項
英語精進課程於100學年度起開設,以大三及大四學生優先選課。
請同學注意自己是否已達所屬學系之外語能力指標檢核標準(註1),並隨時注意本中心及學校首頁公告之最新消息。
一學期零學分之「英語精進課程」作為外語能力指標檢核通過條件,限109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,此課程開設至112學年度止。
※註1:由於各系規定不同,請事先查詢所屬學系之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,確認「英語精進課程」列於檢核標準之一再行選課。